您的位置:首页 > 图片 > 正文

我国实施水效标识制度,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

发表时间:2018-05-24 14:04:10

字号:A-AA+

我国实施水效标识制度,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

对话人: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 赵钢

采访人:陈妍凌

水效标识对行业和消费者有何影响?

中国环境报:水效标识的推广和实施,对行业发展有什么影响?

赵钢:首先,水效标识的实施,将会推动我国节水产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。从事节水产品生产的企业,将从原先的“被动节水”变为“主动节水”,研发产品节水技术,增强产品节水性能,提高产品用水效率,推出更多高效节水产品。

其次,将会推动整个行业进行升级,规范生产,淘汰一批产能落后、无技术、无管理、无质量保障的小企业。同时,还有助于增强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。

中国环境报:水效标识的推广和实施,对消费者有什么利好?

赵钢:水效标识将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,使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可知情选择。通过手机扫标识二维码,就可以辨别产品真假以及了解用水量等产品信息,对比不同品牌的同类产品(规格)水效和售价情况,进而做出最佳的选择。水效标识能鼓励公众更加踊跃地购买高效节水产品,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。

不同等级差别有多大?

中国环境报: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坐便器,能达到1级、2级、3级水效的分别占比多少?

赵钢:由于《水效标识管理办法》今年3月1日才实施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一批)》《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》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,所以,目前所有生产企业正在积极申请水效标识备案及检测工作,市场销售的准确数据暂时还没有。

不过,前期为了更好地实施水效标识工作,科学合理给出我国坐便器水效等级的划分依据,为水效标准提供技术支持,我们对我国坐便器生产企业进行了一些基础数据的调研。从调研的情况以及近期检测数据结果的分析,坐便器生产企业目前生产的普通坐便器水效等级1级约占到35%左右,2级45%左右,3级20%左右。智能坐便器水效等级1级约占到15%左右,2级45%左右,3级40%左右。

下一步,随着水效标识制度在我国的全面开展,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数据的统计,真实反映我国坐便器水效等级的情况。

中国环境报:选购一款1级水效的双冲坐便器,和一款3级水效的双冲坐便器,对于一户普通家庭,每月用水量相差多少?

赵钢:根据规定,1级水效的双冲坐便器平均用水量不超过5升,3级水效的不超过8升。

如果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每天共冲水6次,那么,使用一款3级水效的双冲坐便器,每月(按30天计算)用水量为1440升。使用一款1级水效的双冲坐便器,每月用水量为900升。也就是说,每月可以节约用水540升左右,节水量是非常明显的。

虽然从单个家庭的水费支出上看不出太大的区别,但节水的意义不止于此。我国是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,尤其北京,由于自然禀赋不足、连年干旱和用水需求的增长,北京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,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。因此,节约用水,选购高效节水产品,对加快建立节水型社会及节能减排进程具有重大意义。

中国环境报:坐便器生产企业为产品水效鉴定所进行的检验、认证、申请备案等,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和支出,并使得这部分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?

赵钢:对于水效标识备案,《水效标识办法》已明确规定,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会增加企业负担,也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

中国环境报:坐便器水效标识的实施,现阶段有哪些困难?

赵钢:企业可能会遇到产品资料不全、对标准认识不到位、人才配备不足等困难。因此,企业必须加强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。一些企业对水效标识的报备方式、申请流程还不明白,这就需要企业做好这方面的了解。

另外,根据标识备案管理的要求,企业必须将所有坐便器型号都进行备案,所以企业应该对自己产品型号进行统计,如果同一个型号销售渠道不同,规格型号命名不一样,也要分别备案,加以区分。

下一步将对哪些产品实行水效管理?

中国环境报:在水效标识的推广实施过程中,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?

赵钢:能效标识已经在我国推广多年,消费者逐渐养成购买家电时关注产品能效等级的习惯。下一步,在水效标识的实施过程中,会借鉴能效标识的一些好经验。如能效标识在实施过程中推出了“超高效”产品,水效标识也将推出“水效领跑者”活动,鼓励企业生产更多高效节水产品。

中国环境报:除了坐便器,未来三五年内,是否会制定针对其他产品的水效标识管理?有无具体时间表?

赵钢:目前,我国已经陆续制定并实施了7部国家强制水效标准,分别针对水嘴、坐便器、小便器、淋浴器、便器冲洗阀、蹲便器和反渗透净水机,明确它们的水效限定值和水效等级。

下一步,国家相关部门将会陆续推出这些产品的水效实施规则,随着坐便器产品成为第一批水效标识实施产品,其他产品今后也会实施水效标识管理。 (陈妍凌)

请支持独立网站,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:
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。
来源:中国环境报 | 责任编辑: